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的丈夫吴某是同事关系,因刘某感觉丈夫吴某行为异常怀疑其出轨。2018年10月,王某和吴某在宾馆开房,被告一行5人进入宾馆房间,对屋内情况进行拍摄录像并发生轻微肢体冲突。后警察到场,经调解,仅被告保留照片、视频做后续离婚之用,不得对外散布。其他人删除全部照片、视频。
之后,被告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,编写文字并散布拍摄的照片和视频,照片、视频被转发。
原告看到上述信息后,向法院起诉,要求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,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,律师费5千元。
律师策略:
被告刘某委托本律师之后,本律师对案情的起因,发生的损害的情况,社会的公序良俗等方面进行为其答辩要求降低损失。最后,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。
法院判决:
一、公开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。
二、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千元。